港澳联盟资料大全

官方APP

港澳联盟资料大全

官方公众号

科学研究

Scientific Research

药物临床试验机构

首页 | 科学研究 |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

稽查要求及流程
发布日期:2025/2/17 来源:南京市儿童医院 浏览次数:4246次

稽查要求及流程

一、稽查要求

为评估临床试验的实施和对法律法规的依从性,确保临床试验项目质量,要求入组进度快、入组例数多、SAE发生率高、机构质控发现较大问题或问题较多等临床试验项目,在数据锁库前至少完成一次稽查。如发现临床试验项目未经机构办公室审核、私自开展稽查工作,将暂停相关CRA/CRC等工作人员在本机构的工作。具体稽查要求如下:

①应选择具有高水准的稽查公司;

 ②稽查公司应为独立的第三方公司,具有完善的稽查标准和操作SOP

③稽查员应为稽查公司在职、独立于临床试验之外的人员,经GCP培训获得培训证书,且具有丰富的临床试验质控经验或者稽查经验。

、稽查流程

1.申办方/CRO公司应提前一个月PI及机构办公室预约稽查时间,并将委托书、稽查人员资料稽查公司委派书、简历、GCP证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)、稽查时间、稽查地点等内容发至[email protected]邮箱审查,经机构办公室及专业科室同意后方可按计划时间来院稽查。

项目CRCCRA需在稽查前协助研究者将临床试验资料准备齐全。

2.稽查人员前往研究中心前,提前一周将纸质盖章资料单位公章如申办方/CRO公司委托书、稽查人员资料(稽查公司委派书原件、简历、GCP证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)等递交机构办公室。

3.根据检查资料存放地点机构专业填写“来访人员登记表”和文件资料查阅登记表保密承诺书

4.稽查过程中,机构办公室、专业科室及研究者应给予配合。

5.稽查完成后需召开稽查反馈会,主要研究者、研究人员、机构办工作人员参会,提前与机构办公室预约时间同时需将稽查总结PPT发送至机构办

6.稽查报告并整改结束PI确认签字,提交至机构办公室存档


广州路院区: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72号 河西院区: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8号
港澳联盟资料大全版权所有@2008-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:苏ICP备05036229号-1